初見面豪吃2萬餐再買7萬洋裝 他嚇到尿遁「做不下去」挨告性侵

▲喝酒,酒吧,夜店,酒店,轟趴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
▲李姓男子見剛認識的女伴用餐吃了2萬,還想去買昂貴服飾,嚇到尿遁閃人挨告性侵。(示意圖/Pixabay)

記者劉昌松/台北報導

李姓男子日前和1名初次見面的女性到五星級飯店開房間,接著又去高檔酒店吃飯,李男見女子一口氣點了2萬元豪華料理,還約李男晚點去百貨公司買1個上萬包包和1件7萬洋裝,嚇得尿遁,沒想到卻遭女子控告性侵、詐欺,李男無奈承認實在做不下去,只用手指進入,但絕無違反女子意願,台北地檢署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。

據了解,本案提告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,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,到警局報案時,還會嫌冷氣設備老舊,她指控李男不顧她的反對,在飯店用手指侵入她下體,涉嫌妨害性自主,接著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時,李男又不告而別,害她得掏腰包付餐費,涉嫌詐欺。

▲▼夜店親吻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exels)

▲這對初見面的男女都表示只用手指伸入,查無違反單方意願的性侵事證。(示意圖/Pexels)

李男解釋,當天是在朋友的double date餐會中,上首次認識這名女子,朋友努力搓合要他帶女子去自由活動,所以2人先到信義區的五星級飯店,因李男承認當晚提不起勁兒,最後只用手指伸入,但強調絕對兩情相悅。

李男表示,2人休息過後,女子說要去文華東方酒店吃飯,點了紅酒、餐點金額高達2萬元,還邊吃邊說,已經在新光三越看好了1個1萬元的包包,也訂了1件7萬元的洋裝,希望李男接著再陪他去買,李男自忖實在吃不消,選擇尿遁不告而別。

辦案人員再詢問女子,為何一頓飯要吃到2萬元,女子不以為然地表示「我平常就這樣的」,由於餐點幾乎都是女子點的,又查無李男違反女子意願性侵的事證,最後檢察官綜合相關跡證,全案偵查終結,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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